可判斷的 9 人中,67% 至少一項自律神經指標改善;90% 在本場達到穩定放鬆 3 分鐘以上;進入穩定放鬆的中位時間為 7:00
評等方式:受益率與放鬆達標率都達「佳」為表現佳,都低於「中」為仍待加強,其餘為中等;深層沉降與資料完整度只作參考。分母少於 5 人不評等。門檻(佳/中):受益 60%/40%、放鬆達標 70%/50%、深層沉降 30%/15%、資料完整度 80%/60%。
單場評等只反映這一場的群體結果,不是對個人或課程的最終評價;門檻是初始設定,會依累積的資料調整。
每個人以自己的前測與療癒效益後測比較,依個人報告相同的變化級距分成改善、無變化、退步;只計兩個時段都有效的人。只有人數,沒有個人列。
| 年齡 | 可判斷 | 改善 | 無變化 | 退步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副交感調節等效同齡 | 9 | 5/9 56% | 3/9 33% | 少於 3 人 |
| 應變能力等效同齡 | 9 | 6/9 67% | 未達改善:3/9 33% | |
| 節律流暢等效同齡 LAB | 2 | 少於 3 人 |
有類別人數少於 3 人,已合併為「改善/未達改善」兩類,避免從人數推回個人。可判斷人數不足 3 人,或合併後仍有類別不足,只顯示可判斷人數。
「改善」=療癒效益後測的自律神經年齡比前測年輕,且超過「無變化」級距;級距與個人報告相同。單場人數少,比例只供參考,不宜跨場直接比較。
| 年齡 | 人數 | ○ 前測 | ● 療癒效益後測 | 變化 | 改善人數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副交感調節等效同齡 | 9 | 46 歲 | 42 歲 | −4 歲 改善 ±5 | 6/9 |
| 應變能力等效同齡 | 9 | 50 歲 | 45 歲 | −5 歲 改善 ±6 | 6/9 |
| 節律流暢等效同齡 LAB | 2 | — | — | — | — |
| 心率 | 9 | 79.2 | 73.6 | −5.6 改善 ±3.1 | 8/9 |
年齡為各軸換算出的自律神經年齡(歲),不是與同齡的歲數差;心率為 bpm;「改善」=後測比前測年輕或心率較低。節律流暢等效同齡有 2 人,未達 3 人,不顯示數值。
各監視區間的群體平均;區間名稱依療癒旅程內容而定。
以每人本場最長的一段有效監測計算;有效監測時間或涵蓋率不足的人列為資料不足,不計入比例。只有人數,沒有個人列。
可判斷 10 人 · 資料不足少於 3 人
| 穩定放鬆累計(含深層沉降) | |
|---|---|
| 達 3 分鐘 | 9/10 90% |
| 達 5 分鐘 | 8/10 80% |
| 達 10 分鐘 | 6/10 60% |
| 深層沉降與睡眠樣態 | |
|---|---|
| 曾出現深層沉降 | 5/10 50% |
| 深層沉降累計達門檻 | 3/10 30% |
| 出現可能睡眠樣態 | 少於 3 人 |
| 進入放鬆 | |
|---|---|
| 進入穩定放鬆所需時間(中位數) | 7:00 |
| 放鬆時間占有效監測(平均) | 58.3% |
| 曾出現快速調節事件 | 9/10 90% |
| 沉降所需時間(往下調節開始→進入穩定放鬆) | |
|---|---|
| 快(1:00 以內) | 4/10 40% |
| 一般(1:00~3:00) | 3/10 30% |
| 慢(超過 3:00) | 少於 3 人 |
| 中位數 | 1:15 |
| 調節型態 LAB | |
|---|---|
| 直接沉降 | 4/10 40% |
| 漸進沉降 | 少於 3 人 |
| 短暫拮抗後沉降 | 3/10 30% |
| 長時間拮抗後沉降 | 少於 3 人 |
| 反覆波動 | 少於 3 人 |
| 未進入放鬆 | 0/10 0% |
| 放鬆之後 LAB | |
|---|---|
| 放鬆後又回升(不含最後三分之一) | 5/10 50% |
| 其中長時間放鬆後才回升 | 3/10 30% |
| 最後三分之一回到清醒(充電後回升) | 3/10 30% |
| 回升後又回到放鬆 | 少於 3 人 |
深層沉降門檻依每人有效監測時間的比例計算(有上下限),本場為 5:00~8:00。
調節型態是依固定規則排序的描述性分類(LAB):資料仍少、門檻可能調整;不是診斷,也不代表好壞。每人只歸一種型態。